五月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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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坪換一坪絕非常態,通常必須是原基地法定容積,乃至房價水準都要夠高,才能達到。地主不該有無條件一坪換一坪的錯誤期待。
建商提供資金,自行或委託營造廠商於地主所提供之土地上建屋,雙方於興建完成後依約定比例或樓層分配房屋及應計之土地持分,並得個別出售其所分得之房屋與土地。
建商蓋好房子後,房子歸建商,土地還是地主的,雙方各自銷售,就叫合建分售 。
不會先過戶,而是雙方約定好,房地價金的分配比例,等房子賣掉後,建商、地主再依約拆款分賬。
1. 不需龐大資金或進行融資
2. 輕鬆都更的好選擇
合建對於資金不足的地主是最佳選擇,不需要承擔資金的壓力。由地主提供土地,建商負責起龐大資金。由於建商大多具備豐富的整合經驗及能力,會負責所有的法規及行政流程,並協調整合所有權人的意見。對於有意參與都更,卻沒有時間和專業背景處理行政流程的地主來說,建商幫你出錢又出力!是最便利的選擇。
權利變換係指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實施者或與實施者協議出資之人,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完成後,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比率及提供資金額度,分配更新後土地、建築物或權利金。類似立體的市地重劃。
權利變換計畫只要取得大多數權利人之同意即可實施,其更新前後價值之認定由實施者與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專業估價者;無法共同指定時,由實施者指定一家,其餘二家由實施者自本市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中,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之,其擬訂時程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訂,必要時得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併辦理。
(一)同意權利變換與不同意,會怎麽處理?
實際應分配權利價值=應分配權利價值-共同負擔額度
一坪換一坪絕非常態,通常必須是原基地法定容積,乃至房價水準都要夠高,才能達到。地主不該有無條件一坪換一坪的錯誤期待。